湖南弘年律师事务所
吴律师,女,硕士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在湖南德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做婚姻家事案件。对工作兢兢业业,极具亲和力,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承“当事人至上”的服务理念,赢得了较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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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轨时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一定原则,若有证据证明女方出轨,无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适当多分。具体分割比例依实际情况定,如出轨严重程度、对感情破坏程度等。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双方能协商一致可自行约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判决。出轨只是影响因素,非绝对决定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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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证的“伴侣”在法律上通常不被认定为配偶关系,不能以配偶身份参与遗产分配。但若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可按共有关系分割。一方在同居期间对另一方有扶养等付出,分割财产时可适当照顾。总之,未办结婚证时能否分得财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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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在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会考虑房屋价值、剩余贷款等因素。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买房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买房方需补偿另一方。总之要综合因素、按法律和公平原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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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能否拿回财产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配可主张分割,小三有孩子不影响原配分割权,若能证明对方有重婚、同居等过错,分割时可让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若财产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原配无权分割。关键在于证实财产性质及对方过错,要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