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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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该律师法定继承遵循优先顺序:配偶、子女及父母为第一顺位,享有优先权。若他们无法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需在第一顺位无人的情况下介入。初始阶段,无明确遗嘱或法律程序,第二顺位不得继承。只有在第一顺位无人能获得遗产时,他们才具备继承资格。
无遗嘱情况下,首要继承权归属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若存在遗嘱,则遵照其指定,遗嘱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将行使继承权。每案需结合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
在中国法律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构成抚养关系需满足:经济供养、生活辅助与教育、可能的经济支援,以及家庭劳务支持。只有当养父母与子女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这些条件才成立。
遗产分配需考虑遗嘱或法定继承。有遗嘱时,按其规定进行;无遗嘱则依据《民法典》,由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分顺序)平等参与。法定继承人通过平均分配或协商分割的方式共享遗产。处理时需具体分析,确保公正合理。
法定继承遗产顺序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优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配偶无论性别,子女包括已婚、非婚、领养及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考虑生父母及扶养关系的养、继父母。同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即各继承人获取遗产总量占比相同,无明显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