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男,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司法局律师调解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工作近10年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几百起,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工作和诉讼经验。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商业秘密等)、建设工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款、工程鉴定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经济犯罪等。有专门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以办案认真谨慎、尽职负责而获当事人普遍肯定。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电话或者加微信联系,联系方式为主页展示电话。
咨询该律师专利许可合同生效时间最多是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第三款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许可合同未备案对于获得许可的人的权利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在上诉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时候需要提供备案的证明资料,因为没有备案就无法提供备案的证明资料,这是对获得许可的人的权利有很大影响的。
转让专利许可合同致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第三款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国家行政单位现在对于相关的专利权是有着适当的干预程度的,因为专利所能够带来的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非常重要的方法,对于专利权的使用,可以是通过和其他机构之间签订许可合同为自己带来既得利益。但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不是必须要备案,也就是说合同备不备案都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的。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专利许可合同的变更及注销: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履行完毕的相关证明。备案变更的,在变更后变更内容一栏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申请表须由许可方、被许可方、被委托人共同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