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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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机构通常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约定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能违背专属和级别管辖权原则。若签订合同时明确商定纠纷由特定法院管辖,且该约定合法有效,那么当实际纠纷发生时,就应按照此前约定,确定由哪家法院来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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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若未履行物业服务协议规定的责任义务,如未保障社区环境卫生和安全等,若影响服务品质,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此外,部分物业公司还存在不经正规流程擅自扩大收费对象、提高收费标准、多重收费以及私自设立额外收费细则等问题,严重侵害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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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有明确规定。原则上由被告居住所在地或合同义务履行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裁决。若双方在协议中明确了管辖法院,应按约定处理,但要遵循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规定。实际操作中,合同义务履行地一般是物业服务提供方所在地,也就是小区所在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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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不交物业费被起诉,一般需到法院开庭。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审理,开庭时有陈述、举证、质证等程序,法院会依法裁判。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不开庭,如双方和解原告撤诉。若遇此情况,应积极应对,准备好相关证据维护权益,也可与物业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