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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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代位权的情境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届满;债务人未通过诉讼或仲裁向其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即构成“怠于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实质损害时可考虑用代位权;债务人债权非专属权利。代位权行使旨在保护债权人权益,防止债务人消极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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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纠纷经法院处理未妥善解决时,若法院已判决而对方未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若未判决,可能案件在审理或证据不足,可与法官沟通,提供证据配合调查。还可寻求其他途径,如申请仲裁、协商调解等,不同途径条件程序不同,应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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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损失可通过起诉维护权益,需满足民事诉讼法相关条件,包括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等。但决定起诉时要考虑诉讼成本,若成本过高需权衡。同时不能忽略诉讼时效,普通时效为三年。损失较小可先协商或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起诉。总之,要综合考量后再决定是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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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死亡,债务由其遗产偿还。继承人按所得遗产实际价值限度内清偿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自愿偿还不受限。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由指定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担责;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总之,一般以遗产偿债,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担责,具体依法律和事实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