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的缴交比例是1比1,通常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非财政供给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每年度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的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按元计算)加上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得超过12%。但有特殊情况,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一般为5%-12%,公司承担12%,员工承担9%,但都不能超出12%的上限,下限不少于5%。它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与其雇员共同建立的长期住房储备基金,覆盖城市在职职工,非在职和退休员工不参与。由劳保退休金和职工薪资两部分构成,需持续缴纳至退休或特殊情况,不属职工工资主要部分,存入专用账户专户管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通常为5%-12%,常用比例为8%,雇主与员工等额缴纳。雇主可自愿提供补充公积金,员工无需支付。缴存基数为上年月平均工资,须满足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