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擅长公司经营,知识产权,股权纠纷,征地拆迁,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用工,刑事辩护,法律培训。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诉讼以及非诉讼代理单位:美的集团、中粮集团、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人事社、库尔勒香梨、段氏龙虾、轻工业集团、欧麦力、谷励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谷励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 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在执业中本人注重于细节,谨慎而不拘泥,希望在法与心灵上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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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一宅两户权属问题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典型情况依据两户具体情形、宅基地使用状况及相关协议确权。若两户就划分和使用达成共识且获乡村社区认可并登记备案,确权更顺畅;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依照当地宅基地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由主管部门深入调查妥善处理,以保障确权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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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且符合村集体规定条件的儿子可申请宅基地。申请时要留意:一是明确当地宅基地申请具体政策规定,如户籍、家庭住房情况;二是不能违反“一户一宅”原则。若父亲宅基地面积大,能满足居住需求,儿子申请难获批;若家庭人口多,现有宅基地不足,获批可能性相对较大,最终能否成功要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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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后,宅基地使用权通常会受影响。但如果在户口迁移前,宅基地上已依法建房,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可继续享用宅基地,能继续使用房屋及其占用的宅基地。不过要注意,在此情况下,无权对宅基地进行翻新或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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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宅基地被划成林地的情况,可先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般为国土资源局)反映,让其核实处理,同时准备好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文件等证明材料。也向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申诉,利用其协调处理职能。若问题未解决,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权,且全程要确保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