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宗(诸城)律师事务所
徐延明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现任山东国宗(诸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类案件,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为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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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欠款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还款人通常是夫妻双方。从法律看,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如购房款、家庭日常开销等。判断关键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用于一方个人事务的不算。夫妻对共同债务连带清偿,一方担全责后可向另一方追讨其应担部分,双方共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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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信用卡欠款用途不同,债务性质不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同意所欠,属夫妻共同债务,如家庭购物、共同开店等;明确用于一方个人消费、与家庭无关且另一方不知情未参与的,一般为个人债务。债务性质依实际证据判断,有争议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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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成年子女债务由其自己承担,因他们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对自身行为负责。但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产生时,父母可能担责。如子女欠债用于家庭医疗等共同生活支出,父母在受益范围内担责。父母有无偿还义务需依债务用途和性质具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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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房没车且背负债务时离婚,可按以下步骤:先共同协商债务性质与分担,明确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定;财产分割也先协商,协商未果法院依法公平分割。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债务借款凭证,双方保持冷静,以平和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