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
王同伟,男,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距有丰富扎实的良好的办案经验。擅长处理:公司法律顾问,公司与并购、银行与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经济合同,房产婚姻,交通事故,债权回收,行政诉讼,劳动纠纷,海商海事,金融证劵,证据调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畏权势,刚正不阿,兢兢业业,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从事律师工作几年来,办理了大量各类诉讼、仲裁案件。主要从事领域:公司与并购、银行与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经济合同,房产婚姻,交通事故,行政诉讼,劳动纠纷,海商海事,金融证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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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在的法律制度,事实婚姻是不被直接认可的。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需要按照程序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来说,房客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常住地的婚姻管理部门,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然后经过审核后就可以领取结婚证,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

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中,财产分配主要看双方是否有财产归属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财产将被视为共同共有,在分割时需要考虑各种因素,例如贡献大小、生活需求、子女情况以及女方的权益等。如果能够证明某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那么这些财产将归个人所有。

未婚同居的双方以夫妻相称的,不受离婚制度的约束。对于财产纠纷,通常遵循共同财产原则处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首先会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法院会综合考虑贡献度、共同生活时长等因素,公平划分财产,确保裁决公正合理。

未在二十年婚姻期间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需视具体情况处理。1994年2月1日前的同居且有夫妻名义的事实婚姻,视为事实婚姻,需补办结婚登记。1994年后同居,则不受事实民法典保护,按同居关系处理,无须结婚证书,亲属身份和家庭地位由相关法规调整。

若先前已离婚并恢复单身,但故意隐瞒此情况,这虽属道德问题,但不违法。然而,若仍处在婚姻关系中却有意隐瞒,再与他人结婚,则可能构成重婚罪。这种情况下,结婚证明无效。隐瞒离婚事实再婚,虽不违法,但涉及诚信和道德问题。而若未离婚再婚,则触犯法律,涉及刑事责任。因此,在处理婚姻问题时,诚信守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