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结婚登记怎么离婚呢
时间:2024.10.2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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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一种方式是双方
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
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
离婚;
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
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
一方不同意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
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
重婚、坐牢、感情不和
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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