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在婚姻关系持续满一周年之后提出的离婚诉讼案件中,通常不需要退还彩礼。然而,如果男方坚持要求退还彩礼,同时符合以下两个特定情况之一的话,那么彩礼就必须予以返还:第一,男方在婚前向女方支付了彩礼并且因此导致自身经济状况出现严重失衡或实际生活困难;第二,尽管双方已经按照规定的程序注册成为了合法的夫妻,但是实际上在婚后并没有一起生活过。
结婚半年生育一子,彩礼是否应当退还男方若男女双方法定成婚,并育有子女,在无其他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离婚时不存在返还彩礼之情形。然而,若男方强烈主张由于支付彩礼造成生活困窘,进而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女方亦须依照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进行退款。
三年后离婚,彩礼和三金退不退得看具体情况。按照司法解释,以下三种情况能要回彩礼:没领结婚证、领证后没一起生活、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最好还是咨询律师,了解更清楚。
一般来说,结婚一年半后离婚,彩礼通常不退。但是,如果男方经济困难,或双方没领结婚证,或领了结婚证但没一起生活,彩礼可能要部分或全部退还。这是因为有些彩礼可能已经用于共同生活了。
看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