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山嵩律师事务所
贺鹏,专职律师。毕业于锦州医科大学(原辽宁医学院)医事法律专业,主修法学、医学、法医学、保险学以及管理学等系列课程,具备扎实的医学、法学、保险学理论功底。曾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第三医院进行医学临床实习,掌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曾任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中心(行政机关)医疗结算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世界500强)锦州市分公司人伤理赔中心反欺诈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世界500强)锦州分公司理赔事业部诉讼岗,保险领域经验丰富,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均具有专业水准。
咨询该律师关于试用期期间是否应缴纳五险一金的法律问题研究这种行为并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可以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进行协商并约定试用期的,而这种试用期也是被包含于整个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一家企业都有义务为其在职员工提供全面的五险一金福利保障,并且这个范畴也包括了试用期。因此,如果企业不能依法履行这一义务,事实上就是在违反法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义务依照法律法规参与社会保险体系。假如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进行必要的社会保障手续处理,那么就无疑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而当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缴纳社保义务而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则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履行试用期内五险一金义务时应如何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都需要严格依规参与社会保险体系。假如用人单位对其员工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办理相应社会保险手续的义务,无疑会损害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利主动提起并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而当劳动者依据用人单位未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职责的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在缴纳了五种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后,是无须再另行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这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险所包含的内容已经覆盖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相应保障范畴,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反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则专注于承担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大病医疗费用等方面的报销责任。
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