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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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法律评判赌博行为严重程度,着重考察因素有:参与赌博人员规模大,非法获利赌金累积超五千元;涉案金额巨大,累积达五十万元;曾受行政处罚仍继续参赌;涉及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以赌博为业行为。通过互联网组织赌博或为赌博网站当代理接受投注也属情节严重。且具体判定标准可能因地域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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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为洗黑钱主要依据四方面内容:一是资金来源,若源于违法犯罪活动所得则存嫌疑;二是流转方式,如账户间异常频繁转账、借助空壳公司等掩盖资金流向;三是金额巨大且与正常经营不符;四是主观上明知违法所得故意掩饰隐瞒。发现相关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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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造成财产损失通常构成寻衅滋事罪,此罪指行为人实施挑衅、殴打骚扰他人、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破坏社会秩序且情节恶劣的犯罪。认定时需考察主观故意,如为发泄等目的损毁财物符合主观方面;还要考虑情节恶劣程度,包括多次寻衅、损失数额大等。偶尔轻微且未造成较大损失可能是一般违法,要综合因素准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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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判定,关键看行为人是否因疏忽大意未预想风险,或虽预见到但过度自信认为可避免,进而导致他人死亡。比如生产作业违反安全规程、交通肇祸未恪守注意义务等都可能引发悲剧。若行为人履行注意义务能防止死亡发生,却因疏忽或自信导致悲剧,可能涉嫌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