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执行中是可以进行和解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在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若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自行和解并且达成了相关协议的,那么可以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之后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而之后要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内容的,法院可以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来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当事人在执行中是可以进行和解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在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若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自行和解并且达成了相关协议的,那么可以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之后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而之后要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内容的,法院可以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来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适用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执行和解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的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以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