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
郭凯文律师 十余年法律行业从业经验,主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公司法律事务等业务领域,擅长为企业提供法律思维与经营思维相结合的解决方案,以团队模式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 债务债权 建设工程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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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男方有债务,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产生,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经双方同意,女方需连带清偿;若为男方个人债务,如因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所欠,女方无需承担。女方可先与男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依据证据让法院判定,按债务实际情况确定女方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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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私自贷款时,另一方需根据具体情形处理。要先明确贷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用于此则通常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需还款;可要求借钱方提供贷款用途证据确定债务性质。若未用于共同生活且另一方不知情,一般为个人债务。证明债务性质有难度,需收集证据,有纠纷可协商或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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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分配问题的关键在于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责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或共同事业经营等的债务,通常按法律规定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若债务是一方为满足个人消费需求、超出家庭常规生活所需,多数情况下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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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现任妻子与前妻存在借款等债权债务关系时,现任妻子有权要求前妻还钱,但需有清晰借款证据,如写明金额、归还时间等关键信息的借条,以及反映款项往来的转账记录。若为一般生活往来或未明确是借款,主张难获支持。涉及前妻前婚姻财产分割债务等,在一定条件下现任妻子可主张权利,需走合法途径且证明关联,关键在于关系合法及有证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