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离婚协议书中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普遍认知里,父母对儿童提供生活保障和抚养的义务乃是法定责任,这种职责是不可通过约定或协商来消除的。因此,若在离婚协议中出现不应承担抚养费用的相关条款,那么这显然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依法不当的条款,其无效乃勿庸置疑。然而,在实际情况下,是否应全部或部分地取消或削减母亲的抚养费用,这可以根据婚姻双方各自的经济能力状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共担,那么偿还证明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第一,保留还款凭证,比如转账记录、收据等,这样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清偿情况。第二,如果是通过第三方还款,比如银行代扣,那么就需要索取还款结清证明。第三,与债权人进行书面确认,让其出具清偿证明文件。
在离婚协议中,男方承担所有债务,这对第三方可能无效。如果债务是夫妻共有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但在婚姻关系内部,当女方尽最大努力履行完自己的还款义务后,有权根据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向男方追索。
经双方协商达成的条款应恪守执行,涉及离婚债务可协商处理,但协议对债权人无约束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前共同财产购置债务、家庭生活债务、共同意愿表达的债务、共同生产经营债务、疾病治疗债务、抚养赡养债务、教育培训债务、社交费用债务及协商约定的债务等。其他应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亦适用。
签订离婚协议时,可考虑加入违约金条款,如约定内迁期限及未履行时的赔偿。因各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不同,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财产分配协议,全面考虑。总的来说,拆迁补偿一般不以户籍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