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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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遗产并非必定平均分配。法定继承时通常平均分配,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受照顾。若有遗嘱指定某子女继承,则依遗嘱,不采用法定平均分配原则,要依具体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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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在满足法律规定时可将继承的遗产转赠出去。因继承人对继承遗产有处分权,转赠行为包含其中。但如有遗嘱等限制条件,需在允许范围内转赠。同时,转赠要遵守相关法规,如不动产转赠需办登记手续,涉及税收要依法纳税。总之,转赠遗产务必合法合规,避免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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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后财产归属要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婚前有财产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时,婚后财产一半属配偶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一般平均分配。生活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获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丧偶方个人财产仍归其所有,不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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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去世后,房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平均分配房产。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按遗嘱指定继承。无遗嘱时,配偶先得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另一半由配偶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继。继承涉房产过户需提交相关证明按规定办,有争议可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