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咨询该律师关于婚前房屋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问题此房产乃婚前购置之私产,在双方婚姻破裂之际,亦应视作个人所有。如若为夫妻共通产业,则须经由双方协商议定合理划分方式。倘若双方的磋商无法达成一致,便可依法向法庭提起诉讼。关于公共财物的分割处理,我们采取均等分配原则,无论有无过失均应公正对待。主要的分隔方法包括:首先,实体现状分割法,这是最为常见且普遍适用的分割策略。
一般财产分割是在离婚时,即财产分割是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离婚后,尚有财产未分割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应予分割财产之日起两年内,申请离婚后财产分割。
婚前个人购置房产在离婚时归属复杂。单方出资并登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但若共同维修改造,增值部分需补偿;一方首付借贷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登记的房产为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中,可分割时按需分配,无法分割则评估定价。判决考虑居住条件、抚养责任等因素,确保公平公正。
婚前个人购置的车辆通常属于一方私产,除非有婚前财产协议。《民法典》规定,婚前礼金、伤害赔偿、遗嘱指定财产、日常生活用品等为私产;婚后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非遗赠继承财产、个人财产经营公司的收入及部分福利为公共财产。夫妻可自主协商财产分配,以书面形式确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签订协议,需遵循协议内容进行财产分割。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投资购置房产被视为共同财富,不论证书署名,原则上平均分配。婚前一方全款购房为个人资产,离婚时不分割。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共同财产。父母婚前出资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予,婚后父母赠与则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