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彩礼在特定情况下不予退还: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开销,如购置房产或日常生活;已婚登记并同居;未登记但共同生活满两年并育有子嗣;除上述,若符合共同生活定义,包括共享居所、正常性生活、精神互动、互相支持及共担家庭责任,彩礼一般不退还。
解除婚约时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如下: 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婚后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要求退还彩礼。 这些规定需在双方同意离婚的前提下适用,综合考虑登记、居住、生育、彩礼金额及使用情况等因素,旨在平衡双方权益,妥善解决婚约解除后的彩礼返还问题。
若未领结婚证,要求退还彩礼却担心败诉,可考虑以下条件维权: 法院若认定双方实际为婚姻关系,如虽未登记但满足所有结婚条件且1994年2月1日前同居;长期同居生活,通常两年以上;有共同孩子;彩礼用于共同生活。 除法定返还情形外,其他情况均有可能胜诉。
离婚退还彩礼的法定条件如下:1.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如果婚姻关系被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即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彩礼应当全部退还给支付方。2.婚前协议约定。3.一方严重违反婚约。4.一方未履行婚姻义务。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并合理确定彩礼的退还金额。若是对离婚退还彩礼的法定条件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