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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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在以下情形可撤销抵押:主债权消灭,如债务清偿;抵押权实现,即债务方违约抵押物被处置;抵押物灭失且替代物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解除抵押协议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撤销抵押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不动产登记规定和程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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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若想撤销已抵押房屋,可依《民法典》相关规定办理。需证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损害自身债权,撤销权成立则抵押行为自始无效,房屋恢复未抵押状态。撤销权行使有除斥期间,一般为一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算,最长不超五年,从债务人行为发生日起算。债权人应及时行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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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抵押权撤销诉讼时需准备多种证据。抵押合同是确立抵押关系及约定内容的根基性文件;主债权债务合同可明确抵押权所担保债权;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要提供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不动产登记资料能反映抵押物登记及变更,影响抵押权撤销的其他证据也应一并提供,以支持诉求,增强诉讼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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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不动产抵押登记完成后,银行放款时间无固定标准,通常在15个工作日到1个月左右,具体受银行审批流程、贷款额度、抵押物评估等多因素影响。资金充裕、审批顺利放款可能快,反之则可能延长。办理时双方应在合同明确放款时间及违约责任,超约定期限未放款,借款人可与银行沟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