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其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后,该房屋因另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关于房产权属的约定能否阻却执行呢。也......
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
蔡明红律师毕业于福建农业大学,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12年在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在校期间2008年以高分考取律师资格,现为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蔡明红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 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自执业至今,蔡律师办理了1200余件各类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00余件(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分配、劳动及工伤纠纷、侵权赔偿、交通事故索赔、债权债务、合同法律事务、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刑事案件150余件、参与其他的各类调解、商务谈判共计200余次、其他案件50余件。 数十年来,办理的案件1200余件,其中的典型案件约300余件,篇幅限制,难以一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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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若一方全额以银行贷款支付购置房产费用,该房产属其独有财产。夫妻各自财产包括:婚前购置物品或资产、人身伤害赔偿金或补偿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给予一方的财产、个人生活必需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这些财产不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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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禁止分割或独占。宅基地上建筑物归属则根据建造时间和出资情况而定:婚前建造归个人,婚后共同出资建归夫妻共有,婚后家庭联合建则按出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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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在未婚状态下,因无法律婚姻关系,个人财产权属明确,不易引发共同财产争议,可通过财产公证确认。已婚夫妇亦可申请婚前财产公证,但协议仅限于婚前个人财产,不涉及婚后共同财产。通过财产公证,可以明确双方财产权益,避免未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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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应依法对宅基地上的房产进行合理分配,不得违反农村宅基地不得转让给城镇居民的规定。如通过诉讼离婚,房产不得拍卖分割。双方可先行商议房产归属和补偿事宜,若无法达成一致或需法院裁决,法院将遵循平等、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便利生活、不滥用财产权利和共同损耗不赔偿等原则进行分割。通常做法是将房产判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女方一半市场价值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