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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证能两个名字吗

时间:2024.10.11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438人
律师解答:
可以两个名字。
律师解析:
宅基地使用证可以两个名字,可以分别写在户主一栏与共有人一栏。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单独写户主名字或者一并写明共有人名字,但由于土地的使用对象是家庭,单独一个人的名字即可表明权属,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添加两个人名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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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未使用可以收回。下列情况下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1、因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土地的。2、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3、宅基地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用的。4、骗取批准......

宅基地使用证可以两个名字,可以分别写在户主一栏与共有人一栏。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单独写户主名字或者一并写明共有人名字,但由于土地的使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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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泉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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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放量:1398 2022-06-07
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

李鸿雁,男,1976年出生于宁夏隆德,汉族,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执业于岳成律师事务所,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北京泽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鸿雁律师办案经验丰富,为当事人提供多次大型的法律援助,并且通过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建立救助基金,支持帮助困难群体。长期致力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律师职业精神,实现个人梦想。随着中国司法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李鸿雁律师带领景运律师集团扎根京津冀,优先“一路一带”法律服务模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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