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开发商对该车位进行销售,一种是出租该车位。具体采用何种方式,要视开发商对地下车位的所有权而定。开发商单独取得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在销售时未分摊,开发......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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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无权擅自锁定业主车辆,这相当于未经许可变相扣留业主私人财产。面对此类行为,业主可向相关部门申诉,情节严重者更可依法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私人轿车属于业主个人所有,物业公司无权干涉。维护自身权益,是每个业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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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能否收取物业费违约金,取决于物业合同是否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双方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且合同中有相关违约金条款,业主应支付违约金。若合同未明确,物业公司无权要求。约定的违约金应合理,过低可申请提高,过高可请求降低。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且金额应在合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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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车场车辆丢失的责任,需视情况而定。免费停车时,停车场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负责赔偿;而场地租赁性质的停车场,除非车主与停车场另有保管约定,否则停车场仅提供场地租赁,不负责保管。车主需支付保管费用才能享受保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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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物业费通常不影响业主在小区内停车。业主购买的车位归其所有,物业不得擅自阻止业主停车。物业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追缴物业费,但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也不得侵犯业主停车权。如遇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