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罗米修(福田)律师事务所
曾存钢律师,法学硕士学历,专职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方向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服务和刑事辩护。在合同纠纷、债权纠纷、婚姻家事、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股权激励、知识产权、政企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办案金额涉及上亿元,很好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同时担任多家政府和企业的法律顾问,赢得了客户较好的评价。
咨询该律师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如果显著减轻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负担,而且严重偏离公平,特别是开发商对购房者违约很严格,而自身违约却很宽松的时候,这种合同条款就是不对等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类条款可能会被判定无效,或者可以进行调整。
当债务人无力承担违约责任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允许申请人申请暂缓执行,待其经济能力改善再恢复执行。法院有权调查并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投资及资产以执行法律文书中的义务,但仅限于与义务相关的财产,并需发布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过程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必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合同并非自动因违约解除,只有在违约行为符合法定义务终止条件时才可解除。这些条件包括:自然灾害、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合同目标无法实现;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不论履行期是否届满;还有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
违约责任的承担有五种途径: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用补救措施如修理等、支付服务费用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特殊,支付定金方违约不得索回,而收受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这些方式旨在确保合同履行并补偿受害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