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
蔡明红律师毕业于福建农业大学,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12年在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在校期间2008年以高分考取律师资格,现为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蔡明红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 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自执业至今,蔡律师办理了1200余件各类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00余件(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分配、劳动及工伤纠纷、侵权赔偿、交通事故索赔、债权债务、合同法律事务、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刑事案件150余件、参与其他的各类调解、商务谈判共计200余次、其他案件50余件。 数十年来,办理的案件1200余件,其中的典型案件约300余件,篇幅限制,难以一一展示。
咨询该律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一般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二是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三是医院的伤情报告;四是证人、证言;五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
遭受家庭暴力可以请求离婚。具体方法是:其一、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中,双方同意离婚、财产分配明确可直接签署协议至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反悔需重新协商。如未达成共识,女性家暴受害方可依法诉讼离婚,家暴证据决定第一次诉讼能否成功。证据充足,法院会判离并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证据不足男方不愿离,半年后女方可再诉。
婚内遭受家庭暴力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分为两方面,一是物质损失,二是精神损失。物质损失主要是财产损失,如因家暴或虐待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误工费等直接损失。物质损失的数额,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但精神损失是无形的,伤害程度比较难以确定。
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摆脱关系。协议离婚需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至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无共识,可向施暴方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感情破裂与否进行审理,确认后判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