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之前生育的子女,若男方决定承担抚养责任,那么女方亦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未婚生子女同样拥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尽管双方并未取得正式的婚姻证书,但因为已经存在了亲生的子女,所以双方都有义务去承担并抚养他们。那些没有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也必须为那位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金。
三种女方要给男方退彩礼的情况:(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在婚姻中,若丈夫未尽经济抚养义务,妻子有权选择是否结束婚姻。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协议并递交申请;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将案件提交法庭,如证明感情无法挽回且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男性婚前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亦然,他有权决定是否让妻子入住。但如婚后添加妻子姓名,则视为共有财产,妻子有权居住。婚姻期间租赁的房屋租金也属共同财产,妻子有居住权。因此,妻子能否居住取决于房产归属和婚姻期间财产变动。
男方强行抢夺原本判给女方抚养的子女,虽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法律规定。探视权的行使应遵循自愿协商原则,无法协商则由法院依法裁决。如探视对子女身心健康有害,法院可强制执行并中止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