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立即咨询1344人阅读
需明确“刑事下行”含义,若曾有寻衅滋事行为并已接受刑事处理,通常会算入多次寻衅滋事情形。多次寻衅滋事是寻衅滋事罪加重情节,“多次”指两年内实施三次或以上。已刑事处理的寻衅滋事行为是认定多次寻衅滋事的重要部分,但具体案件认定不能仅据此,要结合全部事实和证据,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
1860人阅读
微信赌博构成犯罪的关键判断方面: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及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二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三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此外,通过微信建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等具体行为,也构成犯罪,将受严厉刑事处罚。
1547人阅读
参与网络赌博可能构成犯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前者指组织、召集他人赌博并抽头获利,后者指将赌博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或长期参与。开设网络赌场更是严重犯罪。未达犯罪标准参与网络赌博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受行政处罚。因此,务必远离网络赌博,抵制诱惑,避免法律风险。
1921人阅读
洗钱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无论是上游犯罪本人还是协助者都可能构成。单位如公司、企业等,依决策程序为单位谋非法利益而洗钱也可构成。只要自然人和单位实施掩饰、隐瞒特定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洗钱罪,该行为危害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应受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