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1120人阅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判定破坏公私财产行为时,主观意图是重要依据。若当事人恶意或故意严重损害公私财物,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财物价值大且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当事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请勿触碰法律红线,随意破坏公共财产同样犯罪。
1053人阅读
依据中国法律,恶意诽谤和诬告他人,如未构成刑事案件,将受行政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遭受陷害,可积极搜集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正式诉讼。
1123人阅读
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规定传播次数达300至600次及以上即构成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涉及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或利用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处罚为10至15天拘留和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可处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初次犯罪者由法院根据案情裁决,可能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1261人阅读
若遭遇民事财产损害,首先建议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向对方提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要求。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顾问,有助于明确自身权益和潜在法律途径。专业法律支持将为您提供更全面的指导和建议,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