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关于公司注销后如何追溯债权的法律依据探讨在我国法律制度下,企业在完成法人注销程序后仍遗留下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控股股东,乃至公司的实际控制者提出追索要求。在合法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并偿还完毕后,企业方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此外,在公司正式宣告注销之后所产生的各种债务,负有此项清算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起清偿责任。
在公司完成注销手续之后,原有的已签署合同仍将继续保持法律效力。尽管公司终止经营,其在经营期间所签署的合约效用不受丝毫影响。如若公司完成注销程序后产生了承接主体,相关方有权向该承接主体施加强制性的合同责任;反之,如未出现新的承接主体,那么,合约中针对被注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将会随之消失。
公司注销后,其原有债权应由清算责任人负责主张。根据相关法规,公司解散时应完成清算并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再提交注销申请。若注销后债权未得解决,清算责任人需承担相应责任,直接向股东、设立者或出资方追索。
公司注销后,债权主张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注销后,公司仍有权向股东、董事及实际控制人追讨债务。清算责任人需承担清偿遗留债务的法律责任。注销前应完成法定清偿,之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前的合同权利在注销之后是否依然有效 公司解散后,已签署合同仍具法律效力,不受解散影响。有继承主体时,合同义务转由继任者履行;无继承主体时,解散公司相关权益和义务自动消失。若解散时未充分清理资产,合同另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