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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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在你跟别人签的那个借款合同里头没提到要给利息的话,那这个利息就得看你们当时是怎么谈的,或者看你们平时是怎么做生意的,比如是怎么交易的,有哪些规矩等等。还有就是看市场上的利率大概是多少,然后按照这些来算利息。要是你跟人家借钱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的,而且也没说清楚到底要不要给利息,那就默认是不给利息了。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然而若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与实际损失相吻合甚至低于实际损失,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会对其进行调整;反之,若违约金的数额远超过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会依据相关请求酌情予以适度降低。因此,欠条中所涉及的违约金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关键在于违约金的数额是否合理,亦即是否与实际损失相符合。

这个嘛,你得记住,证据可是分为好多类型的。比如,当事人说的那些话,还有就是像书信,物件儿,电影录像什么的,电子邮件呐,证人说的话,专家的鉴定结果,还有就是现场考察的记录之类的,都算是证据。但是,想用这些东西来定案子,那就得保证它们都是真实可信的才行。所以,如果你是当事人,你得赶紧把你的主张给拿出来,然后拿出证据来证明它。

咱们平时打个借条或者欠条之类的,是可以商量好要给对方多少违约金的,但是这个违约金得跟你自己实际上能承受的损失对等才行。比如说你明明只欠了人家100块钱,却在欠条上写了要付200块的违约金,那这种情况下,别人要是找上门来问你要,你可能就要多掏钱。如果是说你写的那个违约金低于人家损失的话,那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就有权利帮你把违约金往上加。当然,如果你写的违约金太高了,他们也会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你降下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以及第一百五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若某项借款合同被裁定为无效,则此份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即失去法律的强制性效力。换言之,这表示合同的各方必须依法返还因合同而获得的任何财物,无法实现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时,应按照法定的程序对其进行折算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