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黔景律师事务所
陈友林律师,贵州水城人,现执业于贵州新黔景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工作,主办或参与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仲裁及刑事案件诉讼业务,参加法律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等非诉法律业务。拥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熟知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擅长离婚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具有良好的分析研判能力与协调沟通能力,运用专业知识为社会各界提供卓有成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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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同居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法律无明确统一规定。共同居住生活是重要考量,包括居住地点、时长,偶尔居住难认定。经济共同支出、日常相互照顾、以夫妻名义交往等也能体现。各因素需综合判断,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才更可能被认定。有相关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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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需综合过错严重程度、当地生活水准、对方经济能力等因素考量,无固定数值,法院会酌情判定,范围可能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无过错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权,具体赔偿由法院依实际情况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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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需明确多方面财产事宜。与普通离婚财产分割类似,要界定财产范围,明确重要财产归属及债务承担。经公证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起草协议要体现双方真实意愿,避免模糊歧义。有财产价值或归属争议可借助专业评估,面临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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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阶段资产分配有相应妥当做法。一是要清晰界定各自财产所有权归属,明确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方独自拥有;二是共同购买的资产按资金比例或事先约定方式分配;三是对于难以明确归属的资产,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依据公平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