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1. 个人必须亲自前往其户口所在地区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失业备案以及失业保险的申请注册事务;2. 一旦完成上述步骤后,应于次去当地县级区域的职业介绍中心进行求职注册并按照程序提交失业保险津贴的申请手续;3. 若申请人成功通过了审核,则工作人员会在《劳动手册》内详细记录本次申领后可开始享受失业保险福利的时间范围;4. 失业人员每月需在第15个工作日之前,持有的银行储蓄账户账单至指定银行领取应得的失业保险金;5. 对于未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工作人员将当面解释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具体原因以便申请人充分了解可能遇到的问题。
申请失业金补偿时,需满足条件:参保1年以上,非主动离职或被辞退。缴费年限影响可领取的失业金月数,1-5年最多12个月,5-10年最多18个月,超过10年最多24个月。准备材料包括社保卡、身份证等,可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网上申请。具体流程为扫葵花码进入申领系统,领取电子社保卡,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最后前往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