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
彭建超律师,苏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曾在某自动化科技上市公司子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熟悉自动化工程项目的全部流程,拥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对知识产权法具有深厚的理解。为人正直,法律理论基础扎实,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细致、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办理了一系列合同纠纷、建工纠纷、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案件,取得了当事人一致认可。 彭律师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处理问题积极、高效,细心、快速响应,全心全意办好当事人委托的每一件法律事务。
咨询该律师在处理含糊不清的合同条款时,若各方未就关键要素如品质、价格和履行地点达成共识,可签订补充协议细化;如无共识,将以原合同条款或商业常规为准解决争议。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的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不明确的,可以按交易习惯、国家标准等的方式确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确定。对于合同内容不明确的情况,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审理时,可以依据合同内容的文义、体系等进行确定双方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未就计息相关事宜作出明示或暗示性安排,则违约方不需要承担支付利息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支付利息的条文,那么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个人借贷利率强制性法规和制度要求。总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计息方面需要遵循明确的约定和相关法规,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合同中可约定违约金,用于惩罚违约方。违约金数额可视情况调整,低于实际损失可申请增加,超过则受损方可申请削减,以确保公正。同时,也可明确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