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贫困保险津贴:关于我被判定为自主离职的情况下是否仍能领取的咨询若您选择自行离职,将无权申领失业救济金。然而,要申请失业救济金,必须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首先,您曾在某一公司任职并成功缴纳过至少满一年之社保费用;其次,您离职的原因并非出于自身自愿,例如因公司解散、员工辞退等非主观因素导致的职位变动;最后,您必须正式登记失业身份并且表达出积极寻找新工作的意愿。
一般而言,若劳动者为自愿离职之情况,则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然而,如果该劳动者非因个人主观原因而导致失业,且在失业之前与用人单位已一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达一整年以上,且于失业后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同时具备求职意向者,方可申领失业救济金。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离职时可追讨。工作满一年,可获一月工资补偿,不满六月给半月工资,超六月不满一年算一年。个人主动离职没失业保险金,因公司欠薪被迫辞职可申请,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标准。
如果因为长期被拖欠工资而选择辞职,是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的。需要向社会保障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以及能够证明非自愿离职的有效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解雇证明等等。社会保障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发放救济金。
现行法规规定,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者无权申领失业救济金,因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是非因个人过失导致的工作中断。员工主动终止雇佣协议被视为自我终止职业,不符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