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用人单位在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时,需谨慎确定适用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掌握商业秘密的核心员工。地域范围应限于实际竞争区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涉及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必须提供经济补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违约责任未明确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约定合适金额。补偿与违约责任的设定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约束。
用人单位订立竞业限制协议:(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竞业限制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设定竞业限制。但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是否包含竞业限制条款,并遵守相关约定,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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