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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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是否走娘家亲戚并非法律硬性要求。离婚主要是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与男方走娘家亲戚无直接关联。若男方与娘家亲戚相处好且乐意往来,是其自由;若有矛盾或不想接触也正常。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娘家亲戚可能参与,但这也不意味着男方必须走娘家亲戚,总之要看男方意愿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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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世后子女的分家协议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即子女平等自愿、充分协商,无欺诈胁迫,内容不违法且不擅自处分他人财产。若协议有瑕疵易引发纠纷,其他子女可依协议起诉要求履行义务;若内容违法,法院可能不认可效力。总之,协议是否有效要具体看签订过程及内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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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能否视为两户进行拆迁安置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离婚后成功办理独立户籍手续,且拆迁政策规定这种情况为多户,可能被视为两户;但如果拆迁政策侧重房屋产权等因素,即便离婚且有单独户籍,也不一定会判定为两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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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离婚后一般仍保持集体户状态,离婚仅解除婚姻关系,不影响户口性质和集体户状况。原集体户不会因离婚自动变更或取消,当事人户口可留原集体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迁至有房产处或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但各地户籍管理政策有别,对离婚后集体户处理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户籍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