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咨询该律师竞业禁止协议在以下情况可能无效:与无保密义务员工签订、未约定或约定过低经济补偿、超法定最长时限、未经员工同意的条款及其他特定情形。这些情境和因素均可能导致竞业禁止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竞业禁止的条款都有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都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3、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