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弘年律师事务所
吴律师,女,硕士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在湖南德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做婚姻家事案件。对工作兢兢业业,极具亲和力,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承“当事人至上”的服务理念,赢得了较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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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分得的宅基地建房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且分配的宅基地房屋多依据村民资格等特定身份获得,带人身性质。一方婚前宅基地婚后建成的房屋通常为个人财产,但婚后有添附行为且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关联的,添附部分可视作共同财产。判断需综合取得时间、建造过程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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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无房时离婚,若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离婚协议书等资料;若无法达成一致,女方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感情、财产等状况审理裁决。房产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顾相关方权益原则分割;若为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女方可委托律师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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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娘家赠送的房子通常不算共同财产。法律规定,若明确表明房子赠与某一方,该房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未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且无其他特殊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财产通常视为共同财产,除非赠与时明确只归一方。关键在于娘家赠房时有无明确赠与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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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只要财产不要孩子的情况较常见。法律规定双方需协商孩子抚养权等事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考量,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抚养权归属。女方不要孩子仍需付抚养费。财产分割则依据共同财产情况公平合理划分。总之,孩子和财产问题都要依法处理,维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