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咨询该律师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协议离婚设有30天冷静期。自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递出离婚登记申请那天开始计算,在这30天里,如果有任何一方对离婚的事反悔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不过,30天期限一到,夫妻双方就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错过了时间,就会被视为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离婚设置了三十天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该部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要注意的是,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没有按时申请,将被视为放弃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
离婚冷静期内,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并未生效。这个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让夫妻双方能够更加慎重地考虑离婚决定。在这段时间里,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只有当冷静期结束,双方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其中的财产分配条款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冷静期限于协议离婚,自登记申请日起算30天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30天后双方必须共同回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书,否则视为撤回。若无一方反悔,离婚程序方能继续。
夫妻在办理离婚时,自愿提出可享受30天冷静期,自申请受理日算起。期间任何一方可撤销离婚申请。若30天后双方均未亲自申请离婚证,视为自动撤销先前申请,离婚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