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陇南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老中青科学搭配的刑事团队,分别由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组成。在具体办案中分别负责辩护策略的制定板块,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涉板块,案件证据材料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研判板块。
咨询该律师机动车轻微刮擦后未察觉驶离,若交管部门确认车主非故意逃逸,通常不认定为肇事逃逸。但车主可能需承担全责,包括车辆修复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若证明对方也有过失,责任比例或可调整。
如果驾驶员没注意到碰了其他车就走了,这不构成肇事逃逸。但要是驾驶员没发现出了交通事故,结果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很大,而且也没采取什么补救措施,或者没跟人说清楚是咋回事,那就会被视为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情况包括:事故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没责任,但还是轻信能开车离开现场,或者拒绝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在现场把车扔下不管,之后又回来处理事情。
对于因轻微刮擦而不知情的情况下逃离现场,是否能够和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事故损失较小,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且交警没有介入,那么有可能会和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知情的情况下逃离现场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需要谨慎处理。
实际上,若无意识刮蹭他人车辆而未察觉并离开,并不构成逃逸。根据相关法规,交通肇事后逃逸或存在恶劣行为,将面临3-7年有期徒刑;若逃逸致人死亡,则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轻微刮擦后擅自离开常被视为逃逸。是否知情或应知情是定义交通肇事逃逸的关键。尽管此与是否触犯刑法、损害程度及逃避法律责任程度无必然联系,但如行为人未察觉车辆刮擦而离开现场,则不应被视为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