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翊鼎律师事务所
刘德斌、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曾任中等职业学校法律课教师,校法律咨询室主任,专职法律顾问等职,现任职于辽宁翊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大连工人大学法学课兼职教授,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医疗纠纷驻场专家,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大连市西岗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大连市西岗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其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法律思维严谨.工作作风扎实.曾办理过医疗纠纷、婚姻继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工伤、侵权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经济合同、商标权侵权、债务追讨、出国劳务、海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大量诉讼案件,和谈判、调解、知识产权保护投诉等大量非诉讼案件.均收到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其办理过的多个法律案例相继在大连电视台《法制新天地》栏目播出和《半岛晨报》、《大连晚报》报道。
咨询该律师在处理医疗事故时,我们必须首先明确责任主体,即医疗机构和卫生从业者。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如果医疗机构管理不善或设备存在缺陷,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那么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卫生从业者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他们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诊疗标准或疏忽大意,给患者造成了损害,那么他们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等。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是需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损失的。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1、必须有严重损害结果,直接造成了病人死亡和伤害等严重后果。2、必须有违反医疗卫生法规、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保险公司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