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肖律师工伤维权团队,具有多年工伤维权经验,专业负责工伤疑难问题解答、工伤认定申请、起草专业的工伤维权法律文书、代理疑难工伤维权案件。肖律师带领的工伤团队办理过李某某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纠纷案,周某某与湖南振添光学玻璃科技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龙某某与湖南建工集团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等等。其团队每一位成员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工作经验。其团队承办案件严谨、讲诚信,力求精益求精,愿用每一份的智慧和勇气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针对五位成年人及一名婴儿构成的乘坐阵容,判断其是否构成超载需要依据相应的情境进行评估。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如是指普通家用小轿车,在五座之内如携带超过一名儿童则被认为是超载行为; 其次,若涉及的车辆为七座或以上的载客汽车,则不被视为超载行为;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超载实际上并非基于重量的考量,而是以乘客人数作为计量单位。
轿车超载一人,一般来说会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会一次性记六分的处罚,如果涉及到驾驶营运车辆,有超载行为,将会有更高的处罚方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超载人数和各地方所规定的超载处罚方式来进行确定。
轿车超载1人会被扣除六分。在驾驶证扣分细则当中规定,驾驶营运客车所载人数不能超过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过了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话,那么就会被扣除六分,并且超载一人罚款两百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