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协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非法经营的股权协议就会被认定无效。其次,如果协议签署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导致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约,那么该协议也是无效的。最后,如果当事人串通起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权益,此类股权转让协议也将被宣告无效。
股东大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何时生效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刻问题,根据常规理解,在合同正式签订的那刻起即开始生效。然而,若因相关审批等程序未得到妥善处理而对合同生效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那么在所有必要的审批等程序得到完整执行之后,原先的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才会真正意义上开始生效。
股权转让的生效时间以何为基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凡在股东名册上载录其名字者,均可据此维护自身的股东权益。由此可见,普通股权转让的实质效力自股东名册经变更之日起正式生效。另外,为维护商业秩序之稳定,公司亦须按相关规定,履行其义务将全体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告知公司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而对于任何登记事项的变更,也必须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身为股东,变更身份涉及到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在申请这些程序的过程中,必须提供充分且有效的公司相关文件以进行变更认证。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变更行为必须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来实现。因此,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股权转让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它属于法律规定的实施书面合同的范围内。
股权转让协议在何种情形下视为无效在此,我们要阐述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况:首先,如果该协议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那么它便是无效的;其次,这份协议倘若违背了公司章程的条款,那么它也会被宣布为无效;第三,若签订该协议的行为人和相对人通过虚构或不诚实的意愿达成共识,亦或他们之间存在着恶意串通的行为,那么这项协议也同样不会生效;第四,由于协议中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所以其效力将被判定失效;最后,若该协议存在着违背社会公共秩序、道德准则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基于此观点,我们不得不认定其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股权转让的具体方式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类别:其中包括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这两种类型、全面转让与部分转让以及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此外还有根据协议双方约定而来的转让和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转让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