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能否仅以罚金方式进行罚处故意毁损公物的相关处罚规定如下:若情节轻微,则应给予行为人15天以内的拘留或警告处分,同时可附加或单独处以人民币200元以下的罚款。若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处罚金处罚;而对于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如何认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嫌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的案件,其立案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1、如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累计达到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者;2、或者在一定时间内持续有三次以上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发生;3、亦或是出于各种原因纠集三名以上特定人员公开破坏公私财物的恶劣行径;以及符合法理规定的其他各项情节严重情况。
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的法律制裁对于故意破坏公共和私人财产的行为,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如下:当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时,应对其实施五天到十天的拘留,同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应采用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措施,并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三次,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多次对财物进行故意毁坏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犯罪数额的认定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恢复原状所需主要材料费×综合成新率+恢复原状所需辅料费+工时费等合理费用)-残值;犯罪数额=原值-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