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仕邦律师事务所
陈龙丽律师,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任江苏无锡万仕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无锡市律师协会优秀会员、惠山区优秀青年律师,多次获得法院、司法局、公安分局等颁发的荣誉聘书,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谦虚好学,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与当事人、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陈龙丽律师擅长各种常见民商事纠纷,执业以来已代理多起房产类、婚姻家庭类和刑事类案件,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同时,陈龙丽律师先后担任无锡金城职业学校、无锡市瑞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惠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祁龙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经济往来账目清收等方面拥有较好的法律服务经验。欢迎来电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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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签订协议,若签订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通常有效,因其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签字确认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但若签订时处于精神障碍等无法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行为的状态,协议可能无效或被撤销。特殊类型协议还需满足特定法律形式要求,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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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过错方认定要考量签订过程中的行为及主观故意,一方存心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致合同无效,通常被认定为过错方,如卖方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若双方非故意疏忽或误解致合同无效,一般不易认定某方为过错方,需综合多因素按法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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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转账常被视为赠与行为,在特定条件下,自愿转账和赠与都具法律效力。转账时明确无偿给予且不期望归还,赠与合同成立,受赠人获财产所有权。若双方对转账性质有分歧,如一方称是借款,需依证据判断。仅转账记录无借款合意证据,常认定为赠与,关键在于转账真实意思及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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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车辆的出租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合同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即有效。若出租方将非营运车辆出租用于营运活动,可能因违反行政管理规定被认定无效,但不影响双方民事效力。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可能无效,需符合条件才能确保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