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受理范围精选解答 > 法院撤诉流程

法院撤诉流程

时间:2024.10.01 标签: 诉讼仲裁 受理范围 阅读:1048人
律师解析:
法院撤诉流程
1、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2、法院对原告撤诉请求作出是否同意的裁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无论欠款额度大小,法院均应依法受理,因立案与金额无必然关联。但诉讼有成本,原告需权衡经济损失,司法资源也有限。目前虽无明确规定,但部分地区常以1000-3000元为立案基......

理论上具备起诉权利。实际操作中,提起诉讼需满足以下法定要求: 1.原告需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 2.明确被告对象及其具体信息。 3.提出清晰......

民事纠纷案件受理费用随诉讼总值波动,一万元以下固定50元,一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收费,如1-10万按2.5%,10-20万按2%,以此类推,每阶段比例递减,最高不超过0.......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过失致人死亡如何解决

    刘欢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播放量:500 2022-06-07
  • 股权确认有诉讼时效吗

    刘婉芬律师

    股权确认之诉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期间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播放量:1214 2022-06-07
  • 分公司也是有法人的吗

    刘婉芬律师

    不是的,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设立时也不用完全照搬公司设立的程序,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的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虽然不是法定人,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播放量:1129 202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