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银(武汉)律师事务所
熊珂律师从事法律工作接近10年,北京中银(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曾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过知识产权法。擅长公司综合类业务、刑民交叉领域、人力资源整合。 现为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律师调解员,为数家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系武汉东湖学院校外导师,在各类媒体上发表过实务文章并接受访谈。
咨询该律师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退休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退休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相关的法律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动关系是不存在的,此时存在的只是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劳务关系。
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人员,所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跟单位签订合同后,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只能形成劳务关系,但劳务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返聘员工和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其实就是丧失了劳动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只能是劳务关系。用人单位返聘那些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大多数都是因为员工的工作技能是公司认可的,但雇佣已经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也有很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