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
1、
工伤职工
身份证/
社保卡;
2、《
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
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程序:
1、因工
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
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
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
鉴定费;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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