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
中仁律师团队,北京中银(苏州)律所事务所执业,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刑事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离婚后,非直接抚养的父/母享有探视、交流等权利,可短期与子女共处。探视方式和时间通过协议或法院裁决确定,优先考虑子女的成长因素。探视形式分探望性和停留性,如有争议,法院会公正裁定并可强制执行。直接抚养方违反探视规定,对方可申请执行,法院将采取警告、罚款乃至拘留等措施强制执行探视权。
探视权是非直接抚养方对孩子的重要权益,父母需协商决定行使方式与时间;协商不成,可由法院裁决。不当行使可能因危害子女身心健康而被暂停,但情况改善后,探望权会恢复。维护子女权益的同时,强调双方合作与法律监督。
我国《民法典》保障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双方可协商具体实施办法;协商不成,交由司法机构裁决。行使探望权需兼顾子女身心健康,若影响其,可能暂停;问题解决后权利恢复。探望权保障离婚父母与子女的见面交往,确保非抚养方适度参与子女生活。
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但须通过协商或法院裁决确定探望方式和时间。若探望影响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暂时中止。问题解决后,探望权会恢复正常。双方应以子女利益为重,妥善履行法定义务。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视权”,包括探望、联络、会晤、往来及短期共同生活等。探视方式和时间可由双方协议确定;若无法协议,则由法院判决。这一权利确保非主要抚养方能够维持与子女的亲情联系,促进子女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