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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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打架能否认定为刑事案件取决于严重后果与具体情节。若斗殴致一方或多方轻伤、重伤,或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恶劣情节,可能被判定为刑事案件,如蓄意伤人致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判断时要综合考虑斗殴起因、实施手段、参与人数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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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恐吓行为威逼他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此类行为通过言语或举动实施,让他人心理恐惧不安,严重到破坏社会秩序即构成此罪。此外,许多轻微恐吓威胁行为虽未达犯罪底线,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惩治需依案件实际情节和影响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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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冲突的刑事定罪要具体分析。若因暴力行为致他人轻伤或重伤,施暴方可能被定故意伤害罪;无缘由肆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若暴力行为是群体性对抗,案件中的带头者及积极参与者,可能面临聚众斗殴罪的指控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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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闯入民居,即便无物品遗失,也可能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公民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需承担法律责任。司法机关通常会综合考量侵入者主观恶意程度、侵入手段恶劣性及产生的不良后果等众多因素,来评断其应负的罪责。